來源:威海市生態環境局???訪問次數:???時間:2022-05-13 10:43
全市各排污單位:
排污許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是落實排污單位治污主體責任、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有力舉措。2017年以來,全市已有1015家排污單位取得排污許可證,7601家排污單位進行了排污登記。《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后,排污許可證已作為排污單位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主要依據。為進一步強化《條例》落實,助力排污單位紓困發展,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排污單位排污許可管理規范性,自即日起,組織全市排污單位對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開展自查,并做好整改提升,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即日起-6月30日):排污單位對排污許可證填報及執行情況開展自查,填報自查情況表(詳見表1),并將掃描件報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郵箱。對自查發現問題的排污單位,應完成排污許可證申領、重新申請、變更或延續等業務申報工作。
第二階段 (7月31日前):各級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受理相關業務申請,并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對符合審批條件的排污單位依法辦理排污許可相關手續。
對排污單位通過自查發現的初次實施未依法填報排污許可登記表、環境管理臺賬記錄數據不全、未按規定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或未按規定公開信息等違法行為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第三階段(8月1日-12月31日):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組織開展排污許可現場核實和排污許可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對存在排污許可證填報及執行違法違規行為的排污單位,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二、排污許可自查重點問題
(一)無證排污或降級管理。是否屬于重點管理或簡化管理而實際未領證或僅做了排污登記,是否實際屬于重點管理但違規降為簡化管理。
(二)證照失效。排污許可證正本、限期整改通知書,是否超出有效期或整改期。
(三)申報不全。對存在多期項目、多條生產線或多個行業的排污單位,是否只申報了部分項目、生產線或行業;實際建成產能是否遠大于許可證填報產能;是否僅依照環評報告書(表)填報許可證信息,但與實際情況不相符。
(四)排放情況與實際不符。排污許可證與現場實際排放方式(如有組織、無組織)、排放口數量、排放去向、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控制措施等是否不一致。
(五)在線監測情況與實際不符。許可證中載明的廢水、廢氣自行監測要求,是否存在許可證中載明需安裝在線并聯網,但實際未安裝、未聯網或未正常運行在線監測設施的情況。
(六)未落實執行報告制度。是否未按照許可證副本中載明的執行報告(年報、季報、月報)填報頻次、時間提交執行報告。
此外,排污單位應按照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要求,查看是否規范落實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等制度。
具體自查方法詳見表2。
三、業務咨詢與指導
各排污單位可關注“山東省排污許可直播培訓”抖音公眾號,省廳將不定期發布指導視頻,并適時開展直播培訓。
市生態環境局及各分局將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本轄區行業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排污單位法人培訓、行業培訓或答疑指導交流會,設立咨詢服務電話,建立微信答疑群,幫扶轄區內排污單位做好自查工作。(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聯系方式詳見表3)。
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按證排污是排污單位的法定義務,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需要您的理解、配合與支持,我們將竭力為排污單位主動做好服務,共同為環境質量改善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威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