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威海市生態環境局???訪問次數:???時間:2022-05-07 15:59
為進一步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管控,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大數據中心對省生態環境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轉發,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在移動源污染中,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是主要組成部分,據測算,1臺機械的排放量相當于60輛國四標準的大貨車排放量,“冒黑煙”作業現象時有發生,帶來的污染和擾民問題尤為突出。《方案》印發實施,進一步凝聚各部門合力,形成全省一盤棋,對高污染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實現統一監管。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規定》《山東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等相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出臺目的
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強化細顆粒物(PM 2.5 )和臭氧(O3)協同控制,統籌推進“油品、機械、場地”系統治理,著力提升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監管水平,逐步削減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
四、重要舉措
《方案》明確了從機械用油品、機械日常監管、使用場地監管3個方面發力。
一是探索建立流動供油機制,堅持疏堵結合原則,允許使用流動供油方式,由加油站向施工工地等區域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車用柴油,破解“最后一公里”難題。
二是強化對機械日常監管。對新生產機械,開展銷售端編碼登記,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銷售行為;對在用機械,安裝實時定位監控裝置,建立多部門常態化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對老舊機械,推進報廢更新,對以新換舊給予補貼。
三是強化場地監管。擴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范圍;建立進出場(廠)登記管理制度;試行在工程招投標文件中明確相關要求。
政策解讀聯系人:王永勝 0631-581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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